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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天平》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

   日期:2021-08-10     浏览:41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由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电子天平》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已完成。 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和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标准起草工作组的请求,现向各位专家征求意见。   根据《国家标准
近日,由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电子天平》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已完成。

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和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标准起草工作组的请求,现向各位专家征求意见。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37号),GB/T 26497-2011《电子天平》已列入2020年国家标准修订计划(立项编号20202542-T-604),标准牵头起草单位为上海天美天平仪器有限公司,归口单位为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6),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该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组成员主要包括上海天美天平仪器有限公司、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沈阳龙腾电子有限公司、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沈阳龙腾电子有限公司、 长沙高新开发区湘仪天平仪器设备有限公司、赛多利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普利赛斯称重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


   修订本标准,有利于规范电子天平的生产和使用、保证试验设备参数检验结果的一致,对生产企业、检测试验单位、质量评定机构以及有关科研院所在该类产品的研发生产、检测、使用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为了国内电子天平行业的发展和进步,亟需对 GB/T 26497-2011《电子天平》国家标准进行修改完善。


   本文件代替GB/T 26497-2011《电子天平》,与GB/T 26497-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 更新“1 范围”及“2 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电子天平核心部件“称重传感器”的型式描述等;
   2) 更新“3 术语和定义”及“4 计量单位”,增加实际分度值、检定分度值、检定分度数及除皮等定义,取消“微克”,“公斤”变更为“千克”等;
   3) 更新“5 基本参数”要求,包括检定分度值与实际分度值的约束关系更新,“最小秤量 Min”公式更新,“正常工作条件”中取消温度波动度范围及相对湿度下限、放宽相对湿度上限;
   4) 更新“6.1 外观及结构”及“6.2 计量性能”要求,增加适应性、安全性、“置零准确度”及“除皮称量”等要求;
   5) 更新“6.3 由影响量和时间引起的变化”要求,包括倾斜、温度、供电电源及时间,删除级天平空载倾斜试验的要求等;
   6) 更新“6.4 功能”、“6.5 称量结果指示”、“6.6 置零装置和零点跟踪装置”及“6.7 除皮装置”要求,包括读数装置、示值形式、数字示值、示值变化、平衡稳定等;
   7) 更新“6.9 抗干扰要求”要求,将“与”关系改为或“或”关系,增加备注及例外描述;
   8) 新增“6.12 耐久性”章节,更新“6.10 湿热,稳态”及“6.11 量程稳定性”要求;
   9) 更新“7.5 计量性能试验” 要求,包括新增“置零准确度试验”及“除皮称量试验”、细化“称量试验”及“重复性试验”中型式评价试验及其他试验的次数要求、“偏载试验”新增加载位置示意图、针对 d<5 mg 天平“称量试验”增加“部分测量点再加 1 mg 砝码的载荷测量”等;
   10) 更新“7.6 影响因子试验”要求,包括倾斜试验要求、静态温度试验范围、空载示值影响试验、电压变化试验及蠕变试验等;
   11) 新增“7.8 预热时间试验”、“7.9.3 平衡稳定性试验”及“7.16 耐久性试验”;
   12) 更新“7.10 置零装置及零点跟踪装置试验”、“7.12 安全要求试验”及“7.13 抗干扰性试验”要求,包括介电强度试验删除“双重绝缘”试验要求、增加“配置电源设配器天平不适用”备注,抗干扰性试验方法(附录 A)调至正文等;
   13) 更新“8 检验规则”要求,删除周期检验要求、细化“检验项目及对应的要求、试验方法”表;
   14)  更新“9 标签、标记”及“10 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更新产品标签、包装要求等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天平的术语和定义、计量单位、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电磁力平衡式、电阻应变式、电感式、电容式等称重传感器为核心部件,检定分度值不小于 1 mg 的电子天平的设计与制造。


   本标准不适用于真空天平、热天平、遥控天平、自动天平和按协议制造的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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